◆适用范围:
本条款旨规定上海百世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本网站会员在使用公司运营的www.Bestall100.com购物网站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凡是使用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的会员(包括使用电话在本网站购物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条款。
◆定义:
1.公司:是指上海百世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2.网站:是指上海百世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电脑、服务器等信息通讯设备,提供商品、信息服务等(以下称商品等)交易用的网上虚拟营业场所,简称“网站”。
3.网络服务:是指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商品订购、广告促销、在线服务等服务。
4.会员:是指进入网站后,根据本使用条款进行注册而获得会员资格,并享受网站提供的会员服务的所有会员。
◆服务:
公司通过本公司网站为会员提供如下服务:
1.商品信息和商品订购
2.会员订购商品的配送
3.在线咨询服务
4.会员管理服务
5.个人信息保密服务
6.相关资讯服务
7.公司根据网站建设规划随时增添的其它业务
8.其他相关服务
◆ 会员资格:
1.申请加入会员的顾客中,不属于下列任何一项者可被公司接受成为会员。
(1) 填写的信息内容有虚假、遗漏、登记错误的情况。
(2) 其它在网站的技术上具有阻碍的情况。
2.会员资格的取消:
当会员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有权限制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1) 在申请加入会员时,登记虚假信息;
(2) 未支付通过网站订购的商品货款;
(3) 在网站上实施恶意订购行为;
(4) 妨碍他人使用网站或盗用他人信息等威胁电子商务秩序的行为;
(5) 利用网站实施法律法规及本条款禁止或者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信息的告知:
公司会定期和不定期向会员发送本网站经营的相关信息,形式主要是与会员事先约定一个或几个指定邮箱或DM和网站的公告栏。
◆会员义务:
1.会员不能有如下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申请或者变更时登录虚假内容的行为
(2) 盗用他人信息的行为
(3) 擅自篡改公布在网站的信息
(4) 擅自发送或公告网站规定信息以外的信息等 (电脑程序等)
(5) 侵害公司或其他第三者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行为
(6) 危害公司网站系统安全的行为
(7) 损害公司或其他第三者的名称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或妨害公司工作
的行为
(8) 将辱骂或者暴力性的留言、图片、音像或其他违反公共秩序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开
或公布在网站的行为
(9) 在上海百世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复制、发布任何形式的虚假信息,或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a.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b.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c.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d.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e.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f.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g.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其他损害公司或其他第三者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链接网页告知:
网站可能因合作关系等原因为其他网站或网页提供链接,用户在点击该链接后将直接进入被链接网站或网页。但对于在被链接网站或网页与本网站会员之间发生的交易公司不负保证责任。
商标著作权:
1.公司制作的 网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照片,文字,视频等)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上海百世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受到中国《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侵犯上海百世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合法权益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经济赔偿等。
2.公司在网站以外使用归属于会员著作权的的作品时,要通知当事人。
◆ 纠纷处理:
1.公司应当对会员提出的不满事项及意见优先处理,但在没办法尽快处理时,要向会员说明理由及处理日程。
2.对于公司与会员之间发生的电子商务纠纷,双方均应尽其最大努力,力争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3.对于公司与会员之间的电子商务诉讼,如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依照中国法律将纠纷提交给上海市有管辖权的机构,并按照中国法律予以解决。
◆ 条款说明:
1.公司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修改本条款。在修改条款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公司另行声明外,修改后的条款只适用于修改内容实施后注册的会员,之前已经注册的会员仍然适用修改前的条款。
2.公司提供公司名、营业所在地地址、 电话号码(包括投诉电话)、E-mall地址、营业执照编号等信息
3.上海百世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拥有针对本条款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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